中新網西安8月28日電(記者 阿琳娜)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通知,其中提及,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該市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報戶籍和原有住房情況。這也意味著西安全面取消房產限購政策。
  2011年2月,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本市居民限購2套房,禁購3套以上住房,2套房貸首付最低60%。西安市限購區域為西安市轄區(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而周至、藍田、戶縣、高陵等4縣不在其區域範圍內。
  2014年7月25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面向社會公佈三條“鼓勵人才創業、改善人居條件”新規,並將於7月28日起施行。
  三條新規包括,做好來西安市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工作,來西安市就業、創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西安市無住房的,可購買一套住房;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房屋時,可不再申報其已擁有的非成套住房、磚混結構住房或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加快小套型房屋和二手住房市場流通。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和磚混結構二手住房可由居民家庭根據需要自主購買。此舉意味著西安樓市“有限鬆綁”。
  2014年8月28日發佈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提及,要優化住房消費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滿足多方面的住房需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報戶籍和原有住房情況。(完)  (原標題:西安9月1日起取消房產限購 限購令“存活”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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